四川、浙江、廣東等多地將部分事業單位報考年齡放寬,有的崗位要求38周歲及以下,研究生學歷放寬到41周歲及以下。這一舉措如清風拂過,驅散了就業領域的“年齡陰霾”,傳遞出打破就業年齡限制的積極信號,為構建更公平、包容的就業環境邁出堅實一步。
人才的價值,從不由年齡定義。年齡不過是生命的刻度,從來不是能力的邊界。然而,就業市場中“年齡限制”長期橫亙,成為眾多求職者難以跨越的隱性門檻。長期以來,“35歲門檻”如影隨形,讓許多經驗豐富、能力突出的“大齡”人才望而卻步。事實上,年齡增長與能力衰減并無必然聯系——35歲以上求職者中,不乏經驗豐富的技術骨干、思維活躍的管理人才,他們被“一刀切”排除在外,既是個人發展的遺憾,更是社會資源的浪費。
消除就業年齡限制,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注腳。2024年9月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發布《關于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意見》,明確要求破除包括年齡在內的不合理就業限制。這既是對我國人才結構變化的精準回應,也是對群眾就業關切的積極反饋,更契合人口結構變動的現實需求——當老齡化加速到來,固守“35歲門檻”無異于自縛手腳。事業單位放寬報考年齡,正是政策指引下破除年齡壁壘的生動實踐。
從社會層面看,消除年齡限制能營造更公平的就業環境,讓不同年齡段人才獲得平等競爭機會,不再因年齡被提前“淘汰”。這不僅能減少因年齡歧視造成的人才閑置,更能提升全社會人力資源配置效率。人才沒有“保質期”,當經驗豐富、技能嫻熟的“大齡”人才重返職場,他們將為社會創造更多價值,推動形成“學習、工作、再學習”的良性循環,真正構建“不拘一格降人才”的生態,為經濟持續發展注入動能。
從個人層面看,“35歲門檻”不僅造成人才浪費,更在社會層面催生“年齡焦慮”——年輕人擔憂“未老先衰”,中年人顧慮“后路被斷”,整個就業生態蒙上功利陰影。打破年齡限制,則為“大齡”求職者點燃希望:他們無需再被年齡束縛,可憑能力與經驗在職場繼續發光,實現自我價值。這不僅能緩解“年齡焦慮”,更能激發個人學習與進取動力,鼓勵各年齡段勞動者持續提升,激活更加充沛的人力資源動能。
打破年齡桎梏,既是應對人口結構變化的現實所需,更是激活人力資源紅利的戰略選擇。但真正破除年齡限制絕非一日之功,需加強系統謀劃:凝聚反年齡歧視的社會共識,推動用人單位轉變觀念;完善終身學習體系,為各年齡段人才賦能;優化政策配套,為人才流動營造更寬松環境。當用人單位放下年齡偏見,當社會輿論消解中年刻板印象,當政策體系支撐終身成長,我們終將構建起更包容、高效、充滿活力的就業市場——讓每個年齡段的奮斗者都能找到舞臺,讓每份能力都能綻放光彩。畢竟,一個善待不同年齡勞動者的社會,才是真正有生命力、有希望的社會。(林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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