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與商、政與企,哪些交往可為、哪些不可為?過去,有的“親而不清”亂作為,有的“清而不親”不作為。黨的十八大以來,隨著中央八項規定深入實施,全黨上下大力糾“四風”、轉作風,黨風政風煥然一新,黨群干群關系愈發密切,親清政商關系也逐步成為清朗政治生態的題中應有之義。
政商關系從來都是社會關注的焦點,如同一面鏡子,既照見市場環境的健康度,更映現政治生態的“晴雨表”。新時代以來,隨著中央八項規定深入實施,黨風政風煥然一新,政商交往的“行為準則”更加清晰:既要“親”得真誠,又要“清”得坦蕩;既要劃清公私界限,又要杜絕“談商色變”。“親”與“清”從本質上說,是干事與干凈的辯證統一:“親”不是勾肩搭背搞利益輸送,而是干部主動靠前服務,把企業的“急難愁盼”當自家事;“清”不是冷眼旁觀當“甩手掌柜”,而是劃清公私界限,把規矩挺在前頭。若只講“清”,干部易成消極避事型的“清官”,企業求助無門;若只講“親”,資本就會圍獵權力,最終兩敗俱傷。
劃清政商關系的公私界限,是新時代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命題。這“界限”具體化為兩條線:一條是“邊界線”,明確權力與資本的“不可為”;一條是“同心圓”,錨定干部與企業的“一起為”。只有畫好這兩條線,才能讓干部敢為而不亂為、企業敢干而不蠻干,真正釋放市場活力。近年來,從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到“權力清單”制度,從打擊政商“旋轉門”到保護企業合法權益,一系列制度舉措都在為親清政商關系搭建框架。但制度之外,更需每個干部和企業家心中有桿秤:交往有度、辦事依規,既不因“清”而疏遠,也不因“親”而逾矩。正如春耕需要干凈土壤與充沛雨水,經濟發展同樣需要政商關系“親”得坦蕩、“清”得明白,方能激發出蓬勃生機。
今天的中國,經濟轉型正處在爬坡過坎的關鍵期,企業需要“雪中送炭”的干部,干部需要“添磚加瓦”的企業家。對民營企業家而言,“親”是主動同各級黨委和政府及部門溝通交流,講真話、說實情、建諍言,滿腔熱情支持地方發展;“清”是潔身自好,講正氣、走正道,做到聚精會神辦企業、遵紀守法搞經營,積極開拓創新,靠本事實現發展,以口碑贏得市場,當好親清政商關系的建設者和受益者。唯有守護這份“親”與“清”,讓干部干干凈凈服務,企業清清白白經營,才能讓市場環境更優、發展動力更強,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源源不斷的正能量。
交往有道,公私分明。“親”是責任要求,“清”是底線紅線。在政商互動中,干部與企業必須正確處理干凈與干事、廉政與勤政的關系,主動接受紀律監督和規范約束,用好“權力清單”“負面清單”等制度標尺,進一步明晰交往界限、規范行為準則,在互融互促中找準平衡點。唯有堅決鏟除破壞政商關系的污染源,持續鞏固親而有清、清清爽爽的新型政商關系,才能推動干部從“怕擔責、躲著走”轉向“敢作為、主動幫”,引導企業從“求人辦事、看臉色”轉向“安心經營、謀發展”,最終使政商關系真正回歸“為人民服務”的本源,讓“干凈”成為最好的營商環境。(林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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